心智障礙者就業模式

本文章出自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知網站有關該會福利服務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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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期望幫助更多人了解心智障礙者之就業模式。   

 

心智障礙者就業模式有四種:包括庇護性工場、工作隊(小生產圈)、支持性就業(社區化就業)及競爭性就業等。

一、庇護性工場模式

  為了要讓心智障礙者能夠進入就業市場行列,尤其是中、重度與極重度的心智障礙者,因此在就業之前需要接受職前的職業訓練。一方面藉由輔導員的輔導,以培養案主的工作意願,發展工作技能、建立工作態度,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及人際關係等等;一方面輔導員評量案主的就業能力與適應能力,以達成謹慎的人與事媒合的就業安置。

  庇護性工場包括有工場、商場、農場、工作坊、工作室等訓練與經營方式。依性質可分成三類:訓練性庇護工場、醫療性庇護工場及養護性庇護工場。

二、工作隊(小生產圈)模式

  此種模式適合中、重度的心智障礙者、或由庇護性工場轉介者的就業模式。由輔導員帶一群案主到雇主的工作現場(案主與輔導員的人數服務比例,則依殘障類別與等級來決定)做包工、包件或包量的工作。工作所得採包件(以件或以時)及包量(以件或以日)計酬方式,其所得工資則由輔導員依心智障礙者的工作能力分配給他們。

三、支持性就業模式(或稱社區化就業)

  服務對象為重度或極重度者,或從庇護性工場、工作隊轉介的心智障礙者,他們雖然經過評量具有就業準備度,但仍無法獨立進入就業市場,故須輔導員做為雇主與心智障礙者的橋樑,以協助心智障礙者穩定就業。他們在統合性的工作環境中從事有薪資的工作,並且有輔導員提供持續性的輔導與協助。

  支持性就業模式支持的內容在於人與事的媒合、訓練心智障礙者適應環境、輔導員做工作現場密集輔導,並為心智障礙者進行輔具設計或職務再調整、建立案主的自然支持者(主管或同事等)、生活適應輔導、追蹤輔導及永續性服務(不定時與雇主、案主保持聯繫)等。

四、競爭性就業模式

  競爭性就業指的是心智障礙者能與一般人在相同的工作場所獨立工作,此同工同酬方式,不需輔導員特別的協助與支持;心智障礙者可經由支持性就業邁向競爭性就業,當心智障礙者在穩定工作後,經服務機構就業輔導組評估通過後,案主則邁進競爭性就業行列,成為企業界的人力資源。此種服務模式可為心智障礙者開拓就業機會並提供就業服務。

nd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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