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護產業推動證照制,丙級證照將成基本門檻

照顧服務員 釋出66萬個工作機會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產學人材投資方案執行單位─社團法人專家協會指出,台灣社會正面臨快速老化,過去照顧老人的工作,多由外籍看護工擔任,今年起外勞申請條件緊縮,造成本土看護供不應求,甚至有錢也請不到。內政部長期照顧制度規劃小組估算,2005年需要長期照顧人數達51萬人,去年更創新高,將近66萬人。民國92年內政部整合「居家服務員」與「病患服務人員」,統稱為「照顧服務員」。從92年起,只要從事照護工作,不論在醫院、養護中心或是病患家中,都必須接受照顧服務員90小時訓練課程,包括核心課程50小時、實習課程40小時,通過檢定才能取得結業證書。照顧服務員門檻不高,只要是年滿16歲、國小以上畢業的本國人,或領有工作證之外籍人士,自身健康狀況良好,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者,都可以參加課程訓練。
目前各縣市政府,都有遴選醫療機構或公益團體,辦理照顧服務員課程,費用由各縣市規定,約在7,500~9,000元不等,但結訓後可申請勞委會職訓局補助八成學費,若具備特殊身分(如原住民、中高齡勞工等),只要出示證明文件,職訓局更會給予全額補助。
丙級證照將成基本門檻
專家協會產學人材訓專案執行長廖昭昌表示目前內政部要求從業人員,只需有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結業證書即可,並不強制要求具備照顧服務員丙級證照。但廖昭昌指出,證照是未來趨勢,如同最近教育部通過「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未來沒有證照就不能當保母,預估不出3年,從事照顧服務工作者,都必須先取得照顧服務員的丙級證照。
目前國內取得結業證書的照顧服務員有3萬多人,以每星期工作5個半天班12小時來算,月薪約2.8萬元;在醫院全天候的看護,則可高達6萬元以上。但若想到薪資待遇比較好的機構,最好還是具備照顧服務員丙級證照,目前取得丙級證照者只有9,000人。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經營輔導專家協會)

nd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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