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土懷思錄)) 之 24
台灣海峽有史以來最大梟雄鄭芝龍戲劇性的一生 (上集)

風土懷思錄的作者何瑞賢老師,是我111年8月30日同遊彰化溪湖糖廠認識的朋友,當天何老師賢伉儷與我的老師邱垂堂教授賢伉儷都一起去溪湖糖廠搭五分小火車。一路上我們又去王功漁港、又去西螺醬油工廠、也到北斗鎮、埤頭鄉的明道大學住了一晚。過程中,承蒙他賜教台灣文史,讓我視野大開,知自己所知膚淺薄弱,稱他老師不為過。他說可以介紹他為“無可救藥的台灣鄉土迷戀者” 後學 廖昭昌謹記

((風土懷思錄)) 之 24

鄭芝龍的一生太精彩了,因文章稍長,暫分為上,下兩集。為何稱鄭芝龍為梟雄?李旦,顏思齊,鄭芝龍等這群中國海盜多具有雙重角色,是貿易商人也是海盜,大多八面玲瓏會多種歐洲海權強國語言如葡語,西語,荷語等及日語,初始駕著商船以中國的絲綢,茶葉,瓷器等與遠來東方的歐洲商人交易,為了海上航行安全需武裝商船自保,有了武裝之後有機會也借著武力劫掠其他商船,所以很難分清楚何者為海盜,何者是貿易商人。

鄭芝龍就是如此亦商亦盜的頂尖傑出人物,在 17 世紀西洋海權勃興對比明朝封閉海疆之背景下,以民間之力建立水師 (海盜),周旋於東洋與西洋海上強權間,並且在台灣海峽擊潰西洋海上強權的第一人,稱他為 “梟雄” 名實相符。

鄭芝龍,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生於 1604 年 (明萬曆 32 年),卒於 1661 年 (清順治 18 年),得年 57 歲。鄭芝龍對史前台灣的影響在於他是與荷蘭人幾乎同時期來到台灣居留經營的先驅漢人,繼承李旦與顏思齊等人帶領其留下的部眾建立漢人開發台灣的據點,雖然明朝政府從未管轄過台灣本島土地。後來鄭芝龍長子鄭成功於攻台之役驅逐荷蘭人,並引入大量漢人進入台灣開發,使台灣成為漢人為主流的社會。

鄭芝龍早年因家貧投靠在澳門經商的舅父黃程,習得葡萄牙文也信奉天主教,後來又去過呂宋,而後到了日本長崎平戶,成為當時最有勢力的海商兼海盜李旦的屬下,後來又成為義子。

在平戶,鄭芝龍娶日本人田川七左衛門之女,1624 年 (明熹宗天啟 4 年) 產下一子,即為鄭成功。鄭芝龍也與顏思齊結為莫逆之交,後來更共同參與二十八金蘭結義。

1623 至 1624 年間,李旦獲邀赴澎湖調解明朝與荷蘭人之爭,李旦邀鄭芝龍同往,擔任荷蘭人的翻譯及通事,關鍵的影響引導荷蘭人入侵台灣,這是他對台灣未來最大的影響。

1624 年,鄭芝龍跟隨顏思齊率 28 結義兄弟入台。隔年 (1625 年) 10 月,顏思齊去世時鄭芝龍乃顏思齊所建九個山寨之一的寨主,雖年紀輕,僅二十二歲,但雄才大略,被推為繼任首領。而李旦也在同年 8 月於長崎平戶去世。鄭芝龍繼承顏思齊大業及李旦在日本以及台灣魍港的部份家業與士卒,逐漸發展為華人最大海盜兼海商。當時李旦在廈門的產業與士卒則落入許心素之手。

1625~1627 年間福建省發生嚴重旱災,鄭芝龍派遣專船賑災,他嚴禁淫殺,不攻村落,不殺敗兵,只要求富人報水 (助餉),貧者則給予米水,一時追隨歸附者如潮水,勢力迅速擴大。*1625 年接收李旦與顏思齊勢力之始,只有 10 艘船。

*1626 年增為 120 艘船。

*1627 年擴增為 700 艘船。

*1628 年則增至 1000 艘,包括西洋巨船。徒眾達到三萬人,稱霸中國東南海域。

此時,鄭芝龍招攬閩南流民到台灣開墾,每人發三兩銀,每三人發一頭水牛,開墾有成則徵收田賦。台灣水牛就是當時鄭芝龍集團從閩粵引進的。而荷蘭東印度公司則遲至 1651 年始發現鄭成功年年向澎湖與魍港農民徵收田賦,鄭成功回覆東印度公司這是延續自古以來的習俗,是繼承其父鄭芝龍移轉給他的權利,而這也成為 1662 年他趕走荷蘭人收復台灣的藉口。

鄭芝龍海上勢力之強大初始靠著快速累積船舶與人員數量,加上海上戰術研發訓練,多次的海上掠奪快速累積財富後不吝巨資向西洋海商購置巨砲及彈藥,另外鄭芝龍本身又深賦謀略,造就他成為東南海域一方之霸。

1626~1628 年鄭芝龍以魍港為基地,劫掠福建與廣東沿海,明朝官府疲於奔命,朝廷數度招撫不成。1627 年,已有 700 艘船勢力的鄭芝龍打敗明廷副總兵俞諮皐與對手許心素聯軍,並殺了許心素,奪下廈門與金門作為根據地。

1628 年 (明崇禎元年) 底,福建巡撫熊文燦再度招安鄭芝龍,鄭率三萬餘眾,千餘艘船歸降,成為 “海防遊擊”,大約是中級軍官,相當現在的海軍中校。鄭芝龍的部屬李魁奇,鍾斌率 200 艘船叛離,鄭受重挫。此時鄭芝龍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簽合約,以中國的生絲交易南洋胡椒。荷蘭人為了助鄭芝龍剿滅李,鍾等人,售予鄭芝龍巨艦,槍砲與軍火彈藥。收拾了李,鍾等人,鄭芝龍則允許荷蘭船可停泊廈門以為回報。

鄭芝龍接受招撫後以福建為根據地,雖停止在台灣長久根留打算,但因貿易利益原因並未切斷與台灣關係,因為壟斷對台與對日的貿易,利益非常龐大。

1632 年,漳州海澄人劉香崛起,劉香原與鄭芝龍同為顏思齊同夥,他與李旦之子李國助合作,讓鄭芝龍感覺芒刺在背。劉李在海上的劫掠引致明朝朝廷又下海禁令,卻又使得荷蘭船無法進廈門,荷蘭東印度公司認為鄭芝龍違反合約,荷蘭軍攻廈門,燒毀十餘艘鄭芝龍的船隻。

1633 年 10 月 21 日,荷蘭 9 艘巨艦外加劉香的 50 艘戰船列泊金門料羅灣,當時的福建巡撫鄒維璉聚集舟師 150 艘,其中 50 艘為大船,以鄭芝龍為先鋒。次日 (22日) 黎明對料羅灣荷香聯軍進攻,據荷蘭史料記述明朝及鄭家士兵跳進荷船點燃火種,火燄高聳,大敗荷軍,毀四艦,生擒荷軍 118 人,荷軍死亡 83 人,而劉香則臨陣脫逃。此役明軍海上大勝荷軍為數十年首見。

1634 年海盜活動消聲匿跡。

1635 年 5 月,鄭芝龍殲滅劉香 50 艘戰船,斬首 622 顆,生擒 147 人,劉香被逼沒入戰船烈燄之中。

鄭芝龍平定李魁奇,鍾斌,許心素,劉香,又大敗荷艦後平靖海上通道,商船可平安出海貿易,1636~40 年間福建對台貿易更盛行,生絲與絲織品,陶器輸台。自台灣輸入米,砂糖,鹿皮,鹿肉等。

此外,鄭芝龍以福建泉州安平 (晉江安海鎮) 為軍事據點與海上貿易基地,突破官方海禁,繁榮海上貿易,他的武裝船隊旗幟鮮明,戈甲堅,火砲強,士氣昂,航行於中國東南,台灣,日本,菲律賓及東南亞諸國,幾乎壟斷了中國與海外各國貿易。各國來往中國的船泊皆需掛鄭氏旗幟,每一船泊繳 3000 兩銀,歲入以千萬兩計,幾乎富可敵國。

1639 年,日本經過島原之亂開始鎖國政策,只准荷蘭及中國船泊進出,掛著鄭氏旗幟的商船絡繹航行於大陸沿海,日本,台灣,呂宋,澳門及南洋各地。這段期間,華人商船往來日本幾乎比荷蘭船多七至十一倍,其中華船絕大多數都掛鄭氏旗幟。

此時鄭芝龍平步青雲直上雲霄,權力,財力,位階皆達巔峰,台灣海峽有史以來最大梟雄當之無愧。

(上集結束,下集待續)

ndsc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