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RCPA國際早教研究學會

一、本會組織與職掌

(一) 協會簡介

1.沿革:RCPA全名為Royal Children – Parents Aromatherapy Institution,引自國際早教機構的理念,由長期從事國內外及兩岸嬰幼童早期教育工作與文化交流者徐伴麗、陳寶玉,以及芳香療法研究者邱娓慧發起籌備,經全國數十幾位早期教育工作者及關心早期教育研究、輔導、教學與社會服務響應於2019年正式成立。並於2019年12月12日取得法人登記證書。

2.宗旨:本會依法設立、以非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公益團體,多年運作國際教育與文化交流事務,由多位專業顧問群成立本會。本學會結合國內外教育專家學者,以推動學前教育:幼兒園、托嬰機構、芳香療法與親子互動技巧和幼兒照護專業為主。除了在國內深耕外 ,也連結海外早教、幼兒照護、嬰幼芳療之大學與專科院校相關專業之學術機構或單位與學者專家共同參與本會的各項活動。

  • 提升並整合國內外優質嬰幼照護資源教育,造福0〜2嬰幼兒、3〜6歲學齡前幼兒健康成長,提供專業教育與服務推廣。
  • 隨著智慧科技時代來臨,本協會在教育推廣與時俱進。於嬰幼兒早期教育階段,適當導入科普教育理念,以及嬰幼兒核心素養的養成教育。
  • 引導嬰幼兒在接觸大自然與遊戲中,從小培育嬰幼童的自我學習能力、自主管理,學習生活技能,注重品格教育,健全嬰幼童身心發展至邁入兒少階段。
  • 適應時代研發各式課程與改進教材、教具,以適用現今社會之教育方式、促進早期教育專業學習之發展。

3.會員:目前包含從事教育之大專院校教師、幼兒園所所長、幼教老師、教保員、芳香療法教學者、文化工作者及對嬰幼童早期教育之推廣有興趣者組成。

二、計畫篇(Plan)

(一) 經營方向與目標(P1)

  1. 宗旨、願景、任務、使命與核心價值

(1)宗旨(組織章程第二條)

A.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B.以提升整合國內外及兩岸優質早期教育的資源,造福0~8歲嬰幼童健康成長,提供專業教育與服務推廣,並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辦理。如涉及中國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範疇,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研發各式課程與改良是用現今社會之教材品質、促進早期教育專業學術研究之發展為宗旨。

(2)願景:扮演國內嬰幼童早期教育革新的推手,致力於幼教之行政、教學、研究與服務,成為幼教產業親師生的最佳夥伴,成為幼教產業人才培訓機構的優質品牌。

(3)任務(組織章程第三條)

A. 辦理國際與兩岸學術交流與實務之整合研究。

B.早期教育培訓開發課程與關注兒童及其家庭計畫和出版與相關的書籍和其他印刷品,並依兩岸條例第37條及「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區發行銷售製作插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規定辦理。

C.教育公眾認識對有發育問題或面臨發展問題的高風險的兒童和輔導與建議家庭的早期治療和協助的概念。

D.整合國內外社會資源,協助發展問題兒童的早教計畫及國際早教師資培訓接軌國際學前教育。

E.利用芳香調理並發展與推廣嬰幼童按摩促進親子發展與身心健康。

F.提供國內幼兒園與早教或母嬰老師培訓園地與知識交流。

G.建立協助各幼兒園幼教資源的加油站。研究關於台灣藝術、宗教、民俗等各項文化發展。

   (4)使命:

       致力於研究、推廣與實踐有助於嬰幼童健康成長之課程與親子教學。

  • 核心價值 (取喻於RCPA縮寫意義的再延伸)

       R:Reform 革新

       C:Care 關照

       P:Professional 專業

              A:Accountability 盡責

  • 定位
  • 以推動學前教育為目的:幼兒園、托嬰機構、芳香療法與親子互動技巧和幼兒照護專業為主。
  • 以整合優質嬰幼照護資源為手段:除了在國內深耕外 ,也連結海外早教、幼兒照護、嬰幼芳療之大學與專科院校相關專業之學術機構或單位與學者專家共同參與本會的各項活動。
  • 以革新早期教育理念為使命:因應智慧科技時代,早期教育之作法應與時俱進。導入科普教育及新進之早期教育親師生需要的素養教材教具,促進早期教育專業學習之創新與發展。
  • 目標對象
  • 親:學童之家長。
  • 師:從事早期教育之園所長、教師、教保員及其他專兼任職員。
  • 生:嬰兒、幼兒及兒童。

ndsc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