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昭昌親身經驗談:
98年1月中旬,我趁著政府發放消費券的時機,各家商店打出折扣戰的促銷潮,去逛附近的一家La New 鞋店。起先我看上一雙打折後三千多元的鞋子,La New 的服務先生客氣的幫我量腳,是24號的腳,La New 服務生告訴我現在店裡,沒有24號的鞋子,如果要的話,要調貨,要不要改另一個款型。他說另一個款型雖然是24號半的鞋子,但是,它的型前端比較窄,穿起來比較緊,只要加鞋墊就可以適合。
當時,我考量平時忙碌,難得有空來逛鞋店,人都來了,就盡量挑一雙買,加上內人當場也買了一雙,兩人來就買兩雙比較有好事成雙的喜悅,不是嗎?再幾天就過年了。
La New 這位服務生(後來才知道他是店長)推薦的這雙鞋子更貴,好像多了1200,是4600多元,他的鞋墊是專利設計,中央有個突點,據說可以讓腳掌所承受的身體重量更均勻的分散,使腳底輕鬆。
當場試穿,走了兩回,就買下去。
沒想到穿了一週後,覺得腳底疼痛,起先我認為是突點的位置不對,因為左右腳底感覺的位置並不對稱。我於是換了前年在台茂購物中心買的氣墊鞋,穿了兩天,腳不痛了,再換回穿LaNew的鞋子。
於是就這樣新舊交替穿,每當La New 新鞋穿到腳痛,就換回舊鞋,穿到腳不痛了,再穿回新鞋。
就這樣穿了兩個多月,發現,狀況越來越惡化,以前La New 新鞋子五天加舊鞋兩天,這種週期,慢慢的新鞋子穿兩天就會痛,而舊鞋子反而要穿到第五天痛感才消失。內人叫我去反應,我一直不願意,因為時間上也忙,而且,La New 這雙鞋子貴,實在不願意去面對採購的失策。
直到四月中,我有一天去健身房回家的路上,經過LaNew鞋店,想順道去反應這個問題。那天店裡沒有其他客人,(根據經驗,有其他客人店員會比較客氣。)我跟店長表明來意後,以下是店長的反應程序。
1.問我有沒有去看醫生,確認我有沒有證據說自己腳痛。
當然沒有,現在人哪會只因為穿鞋子腳痛就去看醫生,就算去看醫生,醫生只要跟您說,不要穿這雙鞋子,五天後腳就不痛,不必吃藥也會好輪不到你去開診斷證明。
2.告訴我當時你自己也有試穿,看好滿意才買。
好像言之有理,貨一旦出去,La New 恕無服務。穿鞋子就算會腳痛,也要一兩天才會呈現。
3.要量我的腳,先量左腳,再量右腳,告訴我,問題出在我的左右腳不一樣大。
後來我回家把雙腳掌對齊,看不出誤差有到可以判定左右腳不一樣大。甚至在紙上畫圖,也一樣。我覺得他在扯新的證據,其實量腳器把它緊靠腳掌,或鬆一點,誤差絕對在0.3公分以上,因為肌肉是有彈性的,我們人體計測都要從骨頭的突點去量,才準確。
4.說要我換另一組進口的鞋墊,其實是越南製的,每片350元,要一次買兩片,共700元。
我表示,這是售後服務,應該免費提供,他表示,可以向La New 總公司反應,但他不能做主,留下客訴單。
當天晚上,我想上LaNew皮鞋的官網,想找可以申訴的信箱,都找不到,後來就在他的服務電話去留言。後來的幾次,我上網找終於找到,網頁的有上方有淡淡的字Home, sitemap, contact,三組,恐怕國人都看得懂這三個英文字意函的未必過半數,爲什麼歐洲要把「說明書要用當地國語言」當作CE認證的規範。La New 明明是國貨爲什麼申訴信箱要用英文呢?
同時我在台北市法規會的網站看到消費者這個區塊,就前往留言。
隔天,La New 總公司來電話,說要免費送我鞋墊。動作真快,心想La New 服務態度也不錯,預約時間,要派人送鞋墊來我家。當天晚上La New 的越南鞋墊來了,我立即打開試裝,怎麼裝都裝不下,我在想,會不會鞋墊都給最大號,我們自己要用刀片或剪刀結成適當大小,所以就找工具修,正要剪下去時,瞧鞋墊是厚片的,有斜角,我們自己用刀割步出斜角,乾脆打電話去La New 反應。
經查問,才知道鞋墊也有尺寸,他拿給我的是26號的,而我的鞋子是24.5號的。從這裡可以看出LaNew的員工很粗心。
我當晚走路去店裡換鞋墊,La New 店裡的廖小姐客氣的幫我換墊子,她先放薄的墊子(她又換了錯,將兩支右腳的墊子分開放,因此其中一腳是反向放),再放入一小片軟墊片,再放入厚片墊子。我跟她道謝回家。
事隔兩三天,足底依然很痛,我就一直再研究,後來我用兩種方法克服:
1.將La New 鞋子的釦子鬆開,如此走路時,比較鬆,足弓部位在踏下去當下,雖然會因頂住而生痛,但旋即因上部鬆開,後腳跟上提,足弓與鞋墊脫離,而不會擠壓到痛點。
2.將La New 鞋墊拿出來,只留最底層的薄鞋墊,此時,穿起來,鞋子大很多,像拖鞋一樣鬆,腳也比較不會因為固定同一個擠點,而造成壓痛現象。
但是,好端端的花了4600多元,換來了一雙拖鞋,真有點不悅,當晚,我在LaNew的網業上留言,告知穿鞋子50年,第一次這樣。覺得她們應該拿出誠意給我補償。
幾天後,在有一天,我從東海教書回來的車上,接到lanew洪小姐的電話,她要我把鞋子和鞋墊拿去公司,她們研究看看,如何修改。我起先有答應她但是實在忙,總覺得自己沒有必要被當作實驗品,慢慢讓她找答案。
不久前,我接到台北市商業處的來電,問我對於她們的處理是否滿意。我反省,得到什麼,還是一雙沒在穿的鞋子,和一雙多出來的鞋墊。我也不可能跟她要一大堆鞋墊來轉售。只是如果我本來想買3千多的鞋子,被哄騙去買4600的鞋子,到頭來,原來貴在有突點的鞋墊不穿了,還當作拖鞋穿豈不冤枉。
商業處的小姐聽了,就叫我直接請求消保官介入。
這件事件發展到此,我的體會如下:
1.QSC管理中,La New沒做好品質Q和服務S
2.顧客抱怨處理:LaNew沒做好當場處理,店長試圖撇清公司的責任,給顧客很壞的印象。
3.一般店員只急著把鞋子賣出去,遇到尺寸不合,常常想多塞一兩層鞋墊,把腳架緊了,就沒事。這簡直是現代版的削足適履。
4.就好像屁股坐在椅面上,很多設計師不明白人因工程的原則,以為把椅面作成兩半的凹陷區,讓臀部陷入,就是符合「人體工學」,鞋子的設計,以為足弓有凹洞,可以將鞋墊作成突起,剛好吻合,殊不知天底下沒有平均人,最後每一個人都會覺得不舒服。
5.對於特殊身材的客人,應該有客製化的服務,不應讓他們受到屈辱。La New不應該忽略穿24號的客人。
6.顧客滿意必須做到五種落差的克服:對顧客需求認知的落差、對服務標準的設計落差、對標準的教育效果的落差、對顧客溝通傳遞服務標準的落差、對服務介面感受度的落差。
最後我有新的發現,LaNew的兩支鞋子,內側的車縫邊,不對稱,車縫線由前向後,先是微微向上揚起,再下降,因此,如果車縫線有提示內部鞋底的高度縱深,那麼,在足弓區,很明顯,我的鞋子是不對稱的,這也說明為何我的左腳不痛,右腳會痛。
店長說是我的腳左右不一樣大,應該是La New 的鞋子,左右不一樣高。
後來我遇見公司的年輕同事李宛真,告訴她我的遭遇,想聽聽她的意見,她告訴我,她也有同樣的經驗,她說她們家去向LaNew反應,也是問她有沒有去看醫生,有沒有試穿後才買。結果,沒有要到任何補償,她說她後來就不再跟LaNew買,改跟基隆的阿瘦皮鞋買,我覺得沒有哪一家的鞋子一定多好穿,買鞋子顧客固然要仔細試穿,賣鞋子的商家也要有誠意做到顧客滿意。
最後,LaNew給我提議一方退鞋子一方退錢,她們不願意補償我這幾個月的損失,我提議換鞋子補退給我差價她們也不願意,可能認為我是無理取鬧。
當我去LaNew退鞋子時,要我先簽署和解書,同時隔天她們才將簽好的傳給我,所謂退錢,其實就是用信用卡刷退金額,從下個月的信用卡帳單扣除。還好這個月刷卡超過4600,否則我真的也退不到錢。
這就是大牌商店的作風。她們寧可花大錢再做形象廣告而一再忽視顧客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