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責任照顧制」的精神看專業與民主–廖昭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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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責任照顧制」的精神看專業與民主

⊙廖昭昌

 環保署長郝龍斌在行政院院會兩度發言,第一次主張「民意不該凌駕在專業之上」,認為環保評估是極專業的領域,不能以公投結果,改變環評結論,當天的討論因為扯上了「公投文革論」的熱門話題,未被媒體深入報導他的主張,而且也未能討論坪林鄉民以公投反應要求開放北宜高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成為一般專用道的議題,真是可惜。日前在院會又因要求「公投應該排除已完成環評的開發案」,遭游院長反駁,游揆強調「民意不該凌駕專業,但專業也不該凌駕民主」。郝龍斌會後,請辭署長,以其理念與政策負責為由下台,其風骨應受國民肯定。

  對於高污染或高危險的企業,將對所屬社區居民實施責任照顧制是先進國家極普遍的經營理念,目前實施的國家像加拿大(一九八四年)、美國(一九八八年)、英(一九八九年),其中在十年前就實施的國家就有十八國之多,美國CMA的領導人之一Mr. Oreffice就曾說:「這是對大眾許諾的時候……在大眾嚴厲監督下,它是唯一能讓工業界生存下去的方法,也是一種對大眾的關心,給予回應的繁榮追求方法。」

  責任照顧制不是靠專業單打獨鬥,而是以理性的顧問機構帶領的團體運作,是尊重民意與民主,但強調堅持專業與理性,內容包含政策承諾、指導原則、作業規範與自評。

  也許郝龍斌可以接受一個更精緻的公投程序,透過專業的、普遍告知權、民意交流後,經由理性化程序所公投出的結論,畢竟專業也有盲點,決策的風險不能以下台就完全能承擔,受害還是居民,讓人民享受決策權,也把風險交給人民,「自作自受」會使人民更加理性。

  (作者廖昭昌╱中華民國中小企業經營輔導專家協會理事長)

關鍵辭:環保、工業安全、責任照顧、民主、公投

nd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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